各位老师,您好!
基金委在线发布了《关于公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49905.htm)。
项目申请人可于8月18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复审的项目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许明敏mmxu@sibcb.ac.cn,021-54921364。
复审程序及注意事项
1. 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2日开始,9月8日截止。
2. 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提交。
3. 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后,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8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