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3-25
各位老师:
您好!
相关事项如下:
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
3、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4、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资助;
5、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且申请本计划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
浦江人才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申请人应持规定材料按时至窗口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材料请见附件1)。
已具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并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需在受理期间重新办理新证。
认定时间:2016年1月5日—2月4日
认定窗口: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梅园路77号)
资助年限及强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
网上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6年1月5日9:00~2月4日16:30。
注意事项:
请各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2中的汇总表,最晚于1月8日(周五)下午4点前返回本邮箱,以便统计参加人数并安排后续工作。
科研处联系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