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1-17
各位老师:
您好!
一、申报对象
浦江计划主要资助近期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浦江计划分为四种类别进行申报和资助,其中:A类(科研开发类)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C类(社会科学类)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的创新创业;D类(特殊急需类)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
申请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申请者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支持。
(二)申请人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截至2018 年1月1日,申请人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四)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六)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七)申请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一)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20万元/人;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5万元/人;团队资助50万元。
(三)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领域:经济金融、文化传播、材料科学、能源动力、信息科学、基础医药、临床医学、机械制造、环境工程、崇明生态服务等。
在线填报时间:2017年11月16日9:00—2017年12月17日16:30。
注意事项:
请各位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最晚于11月21日(周二)前回复本邮箱,以便统计参加人数并安排后续工作。
科研处联系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