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生化与细胞所关于做好2017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2-01
各研究组、技术支撑平台、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为推动研究所岗位评聘及契约管理工作,切实将每位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与创新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部署如下:

        第一条 考核范围及对象
        1、2017年度在岗职工,其中: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及评定等次。
        2、新聘人员工作未满六个月不参加考核,当年度生科院内流动的职工由现岗位所部门实施考核。特聘、延聘负责人与特聘顾问均不参加考核。
        3、所领导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中科院上海分院要求执行。
        第二条 考核内容
        认真考察职工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条 考核要求
        各研究组和平台的工作人员,要求每人的年度工作小结在研究组或平台内进行交流,并由组长或平台负责人填写考核意见;考核初评结果上报所长办公会议审定。
        关于研究组长的考核,将根据《生化与细胞所科研评估方案》的实施细则进行。
        平台、管理部门的考核将于2017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在本部门内交流。
        第四条 时间安排
        1、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个人撰写年度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用16K纸张正反面打印)
        2、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2日实施逐级考核。
        3、各研究组、平台及部门在2017年12月26日前统一将参加考核在岗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所人事教育处。
        4、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考核工作小组汇总考核结果并报所长办公会议审核评定。
        第五条 考核评定等次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综合素质好(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的20%,各研究组、平台和部门根据参加考核人数推荐优秀名单,参加考核的在岗职工不到5人的研究组、平台和部门最多可推荐一名优秀员工,并须附部门负责人对推荐人当年度突出贡献的具体推荐意见)。
        合格:较好完成岗位工作;具备相应基本素质。
        不合格:不能有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基本素质方面存在较大不足。
        对工作表现一般,基本素质有欠缺但又不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定为基本合格,以示警告。
        第六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和晋升、奖惩以及合同变更或终止的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核准国家工资(薪级工资)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依据。
 
        特此通知。
                                            
人事教育处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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