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支撑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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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0
各位老师:
您好!
征集范围
专题一、生物和化学药物领域
方向1、新药候选物临床前研究
研究目标:研发基于创新结构或新作用机制的新药候选物并完成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
研究内容: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精神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针对前期已有研究基础的新药候选物,开展制备工艺、质量标准、药效及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优先支持生物制品。
执行期限: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8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已提交新药候选物发明专利申请。
方向2、药物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完成创新药物(化学药须为新药品分类1或2类)或首仿药Ⅰ、Ⅱ或Ⅲ期临床试验,取得临床总结报告或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产品注册申请。
研究内容: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精神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批文要求,开展Ⅰ、Ⅱ或Ⅲ期临床试验。优先支持生物制品。
执行期限: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资助额度:Ⅰ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80万元,Ⅱ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150万元,Ⅲ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2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临床试验批文中有企业参与的,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申报单位持有的临床试验批文。申报Ⅱ或Ⅲ期临床试验的项目须提供前一期临床总结报告。
专题二、中药领域
方向1、现代中药新药研究
研究目标:1、完成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2、完成中药新药Ⅰ、Ⅱ或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总结报告或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产品注册申请。
研究内容:1、围绕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变态反应性疾病等中药治疗具有特色的疾病,选择临床验方及医院制剂等,开展制备工艺、质量标准、药效及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2、根据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批文要求,开展Ⅰ、Ⅱ或Ⅲ期临床试验。
执行期限: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资助额度: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Ⅰ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80万元,Ⅱ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150万元,Ⅲ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2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事业单位。临床试验批文中有企业参与的,须由企业牵头申报,且须提供申报单位持有的临床试验批文。
方向2、古代经方中药复方制剂研究
专题三、医疗器械领域
申报注意事项:
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本指南项目。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得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须主动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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