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生化与细胞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1-23
各研究组、技术支撑平台、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为推动研究所岗位评聘及契约管理工作,切实将每位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与创新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部署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1.2018年度在岗职工,其中: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及评定等次。
2.新聘人员工作未满六个月不参加考核;特聘、延聘负责人与特聘顾问均不参加考核。
3.所领导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中科院上海分院要求执行。
4. 所长助理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按《中科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所发党字〔2018〕18号)要求执行。
二、考核内容
认真考察职工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要求
各研究组和平台的工作人员,要求每人的年度工作小结在研究组或平台内进行交流,并由研究组长或平台负责人填写考核意见;考核初评结果上报所长办公会议审定。
关于研究组长的考核,将根据《生化与细胞所学术评估体系实施办法》(所发办字〔2018〕4号)进行。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在本部门内交流考核。
平台、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将于2018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1. 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7日,个人撰写年度总结并填写
《年度考核登记表》。
(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
2.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1日,实施逐级考核。
3. 各研究组、平台及部门在2018年12月24日前统一将参加考核在岗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所人事教育处。
4. 所领导、所中层干部在2018年12月24日前将本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所联合办公室。
5. 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5日,研究所对支撑平台、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会评考核,所考核工作小组汇总考核结果报所年度考核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报所长办公会议审核评定。
五、考核评定等次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综合素质好;且完成中科院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网的学时要求(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的20%,各研究组、平台和部门根据参加考核人数推荐优秀名单,参加考核的在岗职工不到5人的研究组、平台和部门最多可推荐一名优秀员工,并须附部门负责人对推荐人当年度突出贡献的具体推荐意见)。
合格:较好完成岗位工作;具备相应基本素质。
不合格:不能有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基本素质方面存在较大不足。
对工作表现一般,基本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