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3-23
各位老师:
您好!
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重点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
相关信息如下:
1、“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
2、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4、网上填报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1月1日16:30时。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8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法人单位有申报项数限制。
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养对象(第二负责人)申报条件
1、年龄:40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位:硕士及以上
3、人事关系:项目依托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非博后)
4、科研经历及荣誉:未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人才计划(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上海市博士后计划);未获得过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新优青”等人才计划。
二、 见面会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培养对象共同答辩。
三、项目验收要求:验收指标包括项目完成指标和对第二负责人培养情况指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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