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前“中国科学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近期发现一些公司或个人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单等方式,涉嫌盗用我中心名称、标识、商标为其产品或者服务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误导、欺骗了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涉嫌侵犯中心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扰乱了正常的科研秩序。对此,我中心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中心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生命科学前沿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依法享有“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等名称(包括中英文全称、简称)的使用权、中心标识的著作权、商标权。
二、我中心不从事任何具体产品,包括医疗用品、药品和保健品的生产和经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中心书面许可或者授权,在其产品、服务宣传中,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细胞研究所”、“中科院细胞所”、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物细胞研究所”等名称(包括中英文全称、简称)或者中心标识、商标的行为均属侵犯中心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我中心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2024年5月29日
截至目前我中心发现的与我中心无关联的产品
我中心发现并以下机构、产品、服务或者活动在其宣传中擅自使用我中心改革之前的原机构名称、标识,我中心特澄清,以下主体生产、销售的相关产品非本中心研发、与本中心无关
1.上海十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宣称“康复宝乳清蛋白复合粉产品系中国科学院生物细胞研究所研发”。
2. 绍兴市汉易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 “康复宝”产品的生产商在其产品上印“中国科学院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专家研制”的标语。
3.上海舒泽生物科技研究所:该公司宣传“智仕高”产品中涉及使用“中科院细胞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细胞研究所”名称。